澳门作为自由贸易港及完全开放的自由经济体,资金和货物能自由进出,对有意把产业国际化的大企业有利。
回归以来,澳门经济稳步发展,失业率维持在较低水平;访澳旅客人数、零售业销售额、居民收入中位数等经济指标均有所提升。
澳门被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评为全球最开放的贸易和投资体系之一,享有自由港、单独关税区地位,企业所得税最高仅为12%,国际市场网络广泛,与葡语国家联繫紧密。葡语国家有近2.9亿人口,遍布全球,中葡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作用日益得到多方认同和肯定。
澳门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保持贸易往来,所参加的国际性组织达50多个,商业运作准则与国际惯例相适应,投资营商手续简便,外地与本地投资者成立企业的程序相同,为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发展业务提供理想的营商环境。
澳门特区政府实施一系列鼓励投资的政策,包括向投资者提供贷款利息补贴、融资租赁租金补贴及税务鼓励措施,并设投资者“一站式”服务,协助投资者办理所需行政手续。
此外,第1/2021号法律《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中订定,经审批符合资格的企业可享有印花税、房屋税、所得补充税及职业税等税务优惠,具体包括:(一)、豁免以有偿方式取得的一个作自身经营用途的不动产的财产移转印花税;(二)、有关不动产获豁免五个年度的房屋税;(三)、豁免企业缴纳自申报有可课税利润年度起计三年内的所得补充税(同时适用于企业分派给股东的利润或分派给股份持有人的股息);(四)、企业聘用从事行政管理及科技研究发展工作的僱员,由获批准起计三年内,享有两倍职业税的豁免额。
《人才引进法律制度》亦订定了对人才提供税务优惠措施,包括:给予人才本人或其直接持股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公司享有购置营运场所物业的财产移转印花税、市区房屋税、所得补充税或个人职业税的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