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许多朋友向我们询问了“香港身份转永居”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详细地讲解一下:
首先,需要给大家普及一下,目前香港只有两种身份类型,即【香港居民身份】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一般通过优才、专才、商才及进修移居等计划获批入境香港拿到的都是【香港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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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香港身份有什么区别?
香港没有临时身份证的概念,因此通过专才、优才、商才及进修移居等香港热门的人才计划获准入港,或者是“单程证”入港,申请人及符合条件的随行家属,首先拿到的都是【香港居民身份】,可以在港生活、工作、享受当地公立医疗及义务教育服务等,可以比作拥有了一张香港特区的“绿卡”。
而想要享受和香港本地居民完全同等的福利待遇,申领免签16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香港特区护照,以及享受内地针对“香港籍居民”的福利政策(例如:大湾区购房免社保、港人港税福利、港澳台华侨生联考及内地文凭试收生计划等),则需要拿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样本),来源:香港特区入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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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如何转为永居身份?
根据香港特区《入境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于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即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留权。
而优才及专才等计划中也有表明,核准来港人士及/或其受养人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七年后,可依法申请香港居留权(即: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有不少朋友觉得七年时间太长,询问有没有办法可以缩短申请永居的时间?
可以确定的是,目前并没有任何办法可以缩短转永居的时间。
不过近年来不少专业人士及协会向港府发出建议,建议调整香港身份转永居的时间,详情:香港《人才政策建议书》公布!优才取消配额限制、永居申请缩短至5年?,因此,可以期待一下未来转永居时间可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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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一直在港居住,七年后能转永居吗?
有很多人误认为「通常居于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就是要一直在香港居住七年才行。
而根据香港特区入境处对于“通常居住”的解释显示:
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而关于一名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的问题,须视乎其个人情况及其不在香港的情况,包括:
● 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 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 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及
● 其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来源: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s/roa/term.html
可见,香港并没有规定必须在港生活多少天才满足“通常居住”的条件,而重要的是需维持身份的连续性,以及与香港的联系程度。
也就是说,不常在港的人士也无需过多担心,香港入境事务处会根据上述的情况进行酌情考量,判定其是否通常居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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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在港“通常居住”?
香港入境处评估是否“通常居住”时,一般会考虑这些因素:
在港的时间;在港是否有惯性住所;家庭主要成员的所在地(配偶及子女);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是否合法、按时报税;最重要的一点是需要阐明自己不在港的原因。
而根据这些考量,我们还可以向入境处提交以下文件,说服入境处相信你确实在香港“通常居住”,例如:
● 子女在港就读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 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自购、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
● 在港购买车辆、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 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
● 公用单据(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 金融机构单据(银行月结单等);
● 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
● 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 社群服务(慈善集团、商会、私人会籍等);
● 香港公司委派雇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
● 聘请专业人士证明(家庭医生、律师、会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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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不想转永居可以吗?
可以的,永居申请并不是一到七年就必须提交申请,而“七年”只是最低申请年限。
申请人持有效签证并正常续签满七年后,仍可以一直续签下去,一直持有【香港居民身份】,此外还可以申请“无条件逗留”,省去续签的烦恼。
但如果想要申请香港特区护照,享受和香港本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还是需要转为【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申请人并不一定要满7年就递交申请,在第8、9年或之后再递交都是可以的,只要一直保持正常续签即可。
并且,转永居不是只有一次机会,转永居失败后还可以续签逗留期限,之后等待合适的时机,再重新提交永居的申请。
除了以上“转永居”问题外,还有不少朋友常问到“转永居后还能保留内地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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