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阳又又又有客户拿到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即:香港投资移民)的原则获批信啦~
从递交净资产申请查到原则获批,仅耗时2个月时间!
2024年4月11日:向推广署递交净资产审查
2024年5月31日:通过净资产审查
2024年5月31日:向入境处递交签证申请
2024年6月18日:获得原则批准信
港府吸引外资“大招”——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CIES,俗称:香港投资移民),在今年3月1日正式宣布重启!
而远阳作为深耕香港身份多年,以及在香港投资移民“旧政”时期,就有丰富的实操经验及获批案例的专业机构。
在政策出台后就迅速响应,分析新计划的最新要求,帮助有意向客户准备充足材料递交申请!
成为了香港投资移民新计划开放后,第一批递交申请的专业机构!
并在4月多次受邀访问香港投资推广署,推广署及香港入境处保持紧密沟通,及时获取第一手申请资讯!
也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在近期迎来了多组客户的【原批信】以及【净资产审核批复信】。
根据远阳经验,目前从递交净资产审核到投资移民获得“原则上获批”基本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香港投资移民」新计划下申请流程与以往有所不同。
并且由于每位客户用以作为“净资产证明”的资产类别不同,因此所需准备的材料复杂程度也不一样,因此整体时间因人而异。
建议预留至少3-6个月的时间来进行,如果想要以「香港投资移民」为子女配置香港身份,计划赴港插班则需要更加注意时间节点!
下面小编为大家详解一下「香港投资移民」新计划的申请流程:
经过远阳专业团队初步审核资产材料后,确认符合要求,则开始着手准备净资产证明材料。
初步审核好净资产资料后,还需要将资料香港地区合资格从业人员(需自费)进行第三方审计。
「香港投资移民」新计划下将资产审查工作交给了投资推广署。
申请人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交“入境申请”前,须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净资产。
投资推广署辖下新设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用以审查申请人的金融资产和投资,并监察他们是否持续符合投资规定和投资管理规定。
因此,在申请递交至香港入境处前,需要先递交申请人已经过第三方审计的“净资产证明材料”至投资推广署进行审查确认。
材料递交至投资推广署后,期间有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请及时查看邮件信息。
投资推广署「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核实申请人符合净资产规定后,会向申请人发出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符合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并把有关结果通知入境事务处。
在「香港投资移民」申请过程中,香港入境处负责审批根据本计划提交的签证/进入许可、延长逗留期限和无条件限制逗留申请。
在投资推广署发出《符合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后,一般会有一个期限(一个月),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提交“入境申请”。
如入境处从入境事宜的角度作出审批后给予申请人“原则上批准”,便会向申请人发出签证/进入许可。
以便他以访客身份来港逗留不多于180天(3个月+3个月)作出已承诺的投资。
投资者在获得临时签证后,即可进入香港将至少3000万港币投入获许投资资产中。
而在投资前时投资者需要在金融机构设立一个“投资专户”,专门用于管理投资移民投资资产,如有需要也可以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指导投资。
在规定的投资期间内完成已承诺的投资后,申请人须再向投资推广署「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他是否符合投资规定。
核实申请人符合投资规定后,会向申请人发出相关的《审查证明书》,并把有关结果通知入境事务处。
申请人须在《投资审查证明书》的有效期内材料递交至入境处,入境处将继续审批申请人的“入境申请”。
如入境事务处从入境事宜的角度认为申请人符合本计划所需的资格准则,便会就其“入境申请”给予“正式批准”。
香港投资移民申请获得“正式批准”后,申请人需要在有限时间内入境香港激活签证。
并且,根据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年满11岁或以上并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180天的新抵港人士必须在抵港后的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
因此,建议申请人及家属在正式获批后的6个月内赴港激活签证,并办理香港身份证!
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如有),首次获批一般会获准在香港逗留不多于24个月。
当24个月的逗留期限届满前3个月,申请人及家属向入境处申请延长逗留,他须先向投资推广署申请核实他是否仍符合投资管理规定。
核实符合规定后,投资推广署会向投资者发出相关的《审查证明书》,并把有关结果通知入境事务处。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申请人仍未取得相关的《审查证明书》,他/她及其受养人(如有)也必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向入境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入境处会看之后投资者是否能够提交《审查证明书》,才会就该延长逗留期限申请作出决定。
如果顺利提交《审查证明书》,入境事务处会从入境事宜的角度认为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如有)仍然符合本计划所需的资格准则,一般会给予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如有)延长逗留期限不多于3年。
也就是整体会以“2年+3年+3年……”的模式续签下去,比旧计划减少一次续签。
投资者及其受养人在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不少于7年后,可依法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如投资者是中国籍人士,在持有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还可以申领香港特区护照。
如7年后达不到申请永居的要求,鉴于投资者已在香港投资至少7年,对香港经济有贡献。
因此,他们可在7年期满后申请“无条件在港逗留(即:让投资者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或期限限制)”。
待“无条件逗留”获得批准后,投资者便可自由处置投资的资产。
而不会影响已获得的签证和身份,待重新满足连续居住要求后可重新提交转永居申请。
如您有意向投资移民香港,欢迎咨询【远阳移民】资深顾问一对一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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